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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来啦!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教育部决定在 2023 年继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 2023 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专项计划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

二、招录要求

各高校要着眼整体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好本校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人员的报考推荐工作,真正把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选拔出来。对于报考专项计划的专职辅导员,要结合培养目标制定专项培养管理方案,确保培养对象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二)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 2 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8 11 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联系方式

(一)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宣传教育处

联系电话:010-66092064、010-66096328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